嫖娼被“剽”

飞翔鸟 发表于 2006-03-18 00:56:54

     今日接一咨询电。男。“我去玩女人,钱包里的真钱被那女的用假钱换掉了,我该怎么办呀?”
     一阵翻呕。大概鱼都改不了吃腥吧。
     很不情愿答,可谁叫我下去吃饭慢拎起了话筒呢?
     “如果你想取回钱,你可以去派出所报案。”
     “那我会不会被处罚呢?”
     “不排除你会因为你的嫖娼行为受治安处罚的可能。”
     “我只是想取回钱呀!”
     “是的,你的想法没错。可你的钱为什么丢了?公安同志会询问你,即使你逃避回答,女的也一定会说。你的嫖娼事实就无法掩饰。桥归桥,道归道,女的要将你的钱返还给你;你需为你的嫖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     “没有别的更好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吗?”
     “你还可以选择就已经是最好的办法。”
     这叫啥?打掉牙往肚里咽?哑巴亏。当然,他可以选择不当哑巴,勇敢向公安机关揭发。但根据新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,嫖娼是要通知家属的。
     嫖娼通知家属,呵呵,确实蛮中国特色的!据媒体评论,此项规定最能体现中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,也据此而言,中国终于有了人性化的法律!
     如果上文男觉得被换掉的钞票比通知家属更能挽回损失,那他大可报案。但中国人通常讲求脸面,除非有些人为了钱不要脸。所以,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点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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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
  • 过客
    2006-03-31 17:39:15

    哈哈哈,俺真服了,这事也可以拿出来台面说,中国现在真是太多人懂法了.换成我,隐藏在心里的恶念头就是.要不再一次去找那个女的,然后用假钱付帐如何?


  • 访客
    2006-03-31 20:37:37

    靠,这不是问了我想要问的吗?!!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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